游客划船溺亡玉渊潭赔10万
去年4月8日,小段和3名同学到玉渊潭公园划船,其间他和另一女同学站在船上晃动,不慎落水,船上同学立即拨打救援电话。小段父母称,公园的救生船数分钟后赶到现场,此时落水的女同学已被过往船只救起,而救生船抵达现场后,只有一名救生员下水后手扶救生圈用脚探寻,并没找到小段。四天后,小段的尸体才浮出水面。经公安部门确认为溺水身亡。
他们认为,玉渊潭公园未按规定给游船配备救生设备,且事发当天没有正常巡逻、事发后救生船也未及时抵达现场有效施救,致使小段死亡,因此要求公园赔偿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100万余元。
玉渊潭公园管理处称,他们已经在公园醒目位置和船只上张贴了安全公告,尽到了安全警示义务,事发后打捞也很及时,但因小段已经沉没、事发水域面积较大所以搜救未果。而小段和同学违反规定在船上站立晃动,导致事故发生,因此不同意赔偿。
法院认为,小段违反安全规定在船上站立,并晃动船体导致落水,是死亡的直接原因,因此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,负主要责任。而玉渊潭公园作为游船的经营者,未为游船配备救生设施,对游客溺水风险的规避欠缺考虑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应当承担20%的赔偿责任,因此作出上述判决。宣判后,玉渊潭公园管理处提出上诉。(记者王秋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