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上海松江区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
2018-11-19 23:34
一、咨询、申请受理时间
201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开始接受咨询,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22日正式受理(节假日除外,逾期不再受理)。申请受理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户口年限、婚姻状况、住房面积、经济状况等核查工作。
二、咨询、申请受理地点
1、本市户籍家庭,请申请人代表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。
3、各街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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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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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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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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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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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阳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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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7232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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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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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江区人民北路73弄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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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丰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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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816119-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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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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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华路62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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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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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7437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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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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茸梅路13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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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松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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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0215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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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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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涵路73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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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富林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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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6556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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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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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北路3456号1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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佘山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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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6526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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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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佘山镇佘新路35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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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榭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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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800093-813/8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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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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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榭镇强恕路13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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泖港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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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8645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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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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泖港镇中南路3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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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湖荡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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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7516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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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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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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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昆山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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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761030-2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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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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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昆山镇文翔路600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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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浜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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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8913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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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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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浜镇新绿路39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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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泾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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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672532-1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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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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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泾镇同乐南路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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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桥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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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6424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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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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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桥镇新站路460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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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墩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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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6028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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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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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墩镇影视路28弄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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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亭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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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632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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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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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亭镇九新公路21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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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泾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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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8017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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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3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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泗泾镇文化路29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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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里亭街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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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8902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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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30-11:00 13:00-16:00(周一至周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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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里亭镇涞坊路4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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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请时被记录为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
据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的相关规定,申请家庭在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(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)时,应当如实申报家庭基本信息,据实提交申请材料,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;相关个人或者单位为申请对象出具证明材料的,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违反诚信承诺或相关规定,经住房保障机构查实存在失信行为的,将记录失信对象不良信用信息,并按照住房保障诚信制度相关规定作出处理。失信行为名录附后。
上海市住房保障失信行为名录
(申请审核部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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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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涵盖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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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失信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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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录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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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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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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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伪造或虚假的身份、户籍、居住、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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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代表、涉及的申请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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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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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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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,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50%(含50%)以上、1倍以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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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申请人、涉及的其他同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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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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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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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,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规定标准1倍(含1倍)以上或申请人拥有他处住房未主动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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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申请人、涉及的其他同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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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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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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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承诺,申请前5年内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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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代表、涉及的申请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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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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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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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,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财产超过规定标准50%(含50%)以上、1倍以下,或者拥有机动车辆未主动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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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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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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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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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核,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财产超过规定标准1倍(含1倍)以上,或者拥有本市非居住类房产、外省市房产未主动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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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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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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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、共有产权保障住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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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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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体申请人、提供申报材料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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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提醒
预计咨询和正式受理的第一周,前来咨询、申请的居民会比较集中,建议有申请意愿的申请家庭可错峰咨询、申请(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,并不会影响通过审核后的轮候排序)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