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驴友“五一”组团出游 连发两起车祸
“去内蒙古库布其沙漠和山西老牛湾这两个景点的线路,一般旅行社都不会做,因为不可控因素太多。”北京一家国内游旅行社负责人邢先生表示,旅行社方面推出的线路只包括平遥古城、五台山等景点,大巴往返,旅游总费为每人800元左右。
“从旅行社的工作流程来说,每一条线路在销售之前都要现场踩点,确认安全性;每一个团队出游前都要上旅行社责任险,即使出大事故旅行社赔不起,旅行社在旅游局还有备案押金,也可以给游客保障。”邢先生表示,旅行社的团队会给游客相应保障,但参加提前签署“免责协议”的“结伴游”,安全系数则大大降低。
记者查阅我国现有的旅游法规,发现只针对旅行社等经营性质的单位和公司,而对非营利性组织和社团却没有约束力。
“假如从事旅游商业经营活动,必须要按照旅行社的标准和规范来组织方可成行。”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说,“在国外,探险游的培训被纳入休闲教育中,必须提前对所有成员做教育。”旅游规划专家楼嘉军说,国外的探险队员须经2到3年或更长时间的专门培训,经考核获得探险资格证书后方可进行探险活动。领队更应经过严格的拓展训练取得资格。
而记者从惟一有户外游训练资质的中国登山协会了解到,直到2005年我国才开始专业户外游领队培训,但直到目前申请和经过培训者寥寥无几。
此外,目前我国除登山需要到当地登山协会做资格审查、领取进山证以外,其他户外探险旅游都没有相应的报批制度。(记者 杨汛)
专家建议
建立探险游申报制
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建议:对于极限探险活动,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首先,应建立探险旅游申报制度;其次,应建立一种类似“领队”或导游的资格认证制度,发起人和组织者必须具备资质;第三,组织者必须履行书面形式的风险告知义务,建立责任认定制度,做到责任人明确,即便是网络自助游,其发起者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告知义务和法律责任;最后,应完善相关的人身意外保险,特别是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。

